一、单位概况
四川省科技交流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成立于1983年,是省科技厅直属事业单位,2002年加挂“四川省科学技术普及中心”牌子。主要工作任务是组织协调并开展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承担有关机构委托的政府间科技合作项目,从事技术开发和技术贸易;承办科学技术行政部门委托的科普宣传、科普协作等科普服务工作以及省科技厅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招聘人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中国共产党和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无任何违法犯罪和纪律处分记录;
4.无任何不适宜在事业单位工作或需回避此岗位的情况;
5.具有较强的写作、研究能力,具有严谨的逻辑思维能力,擅长沟通协调和分析总结,有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
6.199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取得研究生学历和硕士及以上学位(含2022年应届)。
三、招聘岗位职责要求
岗位 | 工作 部门 | 岗位职责 | 学历要求 | 人数 |
科研助理 | 科普部 | 部门科研项目申报、实施、结题和日常管理、财务报销,协助部门日常的科普工作。 | 22年1月以后毕业,研究生学历和硕士及以上学位 | 1 |
四、薪资岗位待遇
按照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的具体要求,参照中心同级同类岗位确定薪酬标准,薪酬标准不低于成都市最低工资标准。按有关规定,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等五险一金。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应聘人员填写《四川省科技交流中心应聘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在2022年8月10日前附个人简历、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及相关成果证明材料的电子版(扫描件或照片)发至指定邮箱:kpzxbgs402@163.com。电邮主题为:姓名+学校+专业(例:张三+四川大学+工商管理)。
(二)面试
中心根据资格审查情况邀约面试。面试时须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以备核查,面试其他事项另行通知。
(三)考察
中心根据面试情况确定考察人选,对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进行核实。
(四)体检标准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签订聘用合同前,聘用人员需提交3个月内由三甲医院出具符合上述体检标准的体检报告。
(五)公示
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人员情况在单位官网公示7天。
(六)聘用
中心根据考察结果确定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在聘用期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签订聘用合同;不合格的自动解除聘用关系。
六、联系方式
招聘联系电话:028-85225767
招聘监督电话:028-85229864
单位地址:成都市武侯区人民南路四段11号四川省科学技术协会办公楼4楼
附件:四川省科技交流中心应聘报名登记表
四川省科技交流中心